《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》
2017
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深入推进,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门诊统筹制度逐步完善,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在保障对象、支付政策、经办服务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衔接不断加强。
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取得重要突破,所有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、所有统筹地区均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对接。目前,已有8499家定点医疗机构介入国家异地结算系统,覆盖参加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各类人员,符合规定的省内和跨省异地住院费用实现直接结算。
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.02亿人和5.13亿人。
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,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,全部三级公立医院参加医联体建设,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5.66张。
全民健身指南发布,“十三五”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印发实施。加强社会兜底保障,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构建。
全面两孩政策持续推进,全年出生人口1723万人,年末总人口13.9亿人,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.32%。印发实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,完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。
2018
要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,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。
巩固完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,进一步扩大联网基层医疗机构范围。
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。
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,加强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。
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,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,推进分级诊疗,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建设,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计划,提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,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,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。
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。
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,大力推进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。
切实加强妇女、未成年人、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权益保护。
推动实施国家人口发展规划,研究制定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,进一步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,健全人口预测预报预警机制。
《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》
2017
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,取消了实行60多年的药品加成政策。
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。
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。
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5元提高到50元。
整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,改革资金分配方式。
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。
基本医保制度实现全覆盖,大病保险制度基本建立,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统一。
2018
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,要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,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。
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,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。
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,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(其中20元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),达到每人每年490元,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比例。
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5元,达到每人每年55元。
推动公立医院强化财务预算管理。